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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男律师
律师介绍:

权益合伙人、公益委员会主任

工作经历: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

刑事辩护、破产重整、环境资源

律师简介:


【张健男律师】

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2011年从业至今,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黑恶犯罪、环资犯罪领域辩护以及破产重组领域非诉法律服务。2025年2月加入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现为律所权益合伙人、公益委员会主任。


【所获荣誉】

1、2016年,获评2016年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

2、2016年,获评2016年度呼和浩特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

3、2017年,获评2012-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律师”

4、2017年,获评2016年度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律师”

5、2019年,获评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6、2021年,获评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律师”

7、2023年,获评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8、2025年,荣获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2024年度“优秀律师”荣誉


【社会职务】

1、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2、第七届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3、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5、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6、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7、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刑事类专家

8、内蒙古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


【学术成果】

1、撰写的《浅谈民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构建》一文荣获:2014年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年会论文“一等奖” ;2015 年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5年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文论文“一等奖”。

2、参与撰写的《涉税犯罪若干问题探析》一文荣获:2015年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15年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文论文“优秀奖”。

3、参与撰写的《论受贿犯罪案件刑事辩护技巧》一文荣获:2016年北方律师发展论坛“一等奖”;2016年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文论文“一等奖” 。

4、参与撰写的《谈谈价格认证机制的规制》一文荣获:2017年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文论文“一等奖”。

5、撰写的《套取金融机构信用类犯罪研究》一文荣获: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首届法学家论坛论文“二等奖”。

6、撰写的《浅谈顾问律师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一文荣获: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以法为盾 护航安全”专题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执业经历】

一、承办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1、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包某某受贿案。

2、原呼伦贝尔市政协副主席张某某受贿案。

3、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厅长白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4、原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受贿、贪污案。

5、原内蒙古煤炭建设生态环境研究院院长李某某私分国有资产、为亲友非法牟利、销毁会计凭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两罪无罪)

6、原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7、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王某某受贿、贪污、非法持有弹药案。

8、原内蒙古公路路政郝某某玩忽职守案。(不起诉)

9、原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某某受贿、单位受贿、行贿、滥用职权案。

10、原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兰某某受贿、单位行贿、高利转贷案。

11、原包头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某贪污、受贿、介绍贿赂案。

12、原通辽市某旗长张某某受贿、贪污案。


二、承办重大涉黑案件典型案例

1、通辽市冯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通辽市关某某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代理的被告人张某某摘黑)

3、通辽市樊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代理的被告人樊某某摘黑)

4、 呼和浩特市苗某某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代理的被告人刘某摘黑、故意伤害罪未起诉)

5、锡林郭勒盟苏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代理的被告人赵某某强迫交易罪未起诉)

6、乌海市孙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代理的被告人孙某某聚众斗殴罪未起诉)


三、承办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1、巴彦淖尔市贾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2、鄂尔多斯市武某等人贷款诈骗案。(变更为轻罪骗取贷款)

3、乌兰察布市冯某某等人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变更为轻罪骗取贷款)

4、呼和浩特市吕某等人诈骗案。(无罪)

5、呼和浩特市马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单位从犯量刑降档)


四、承办环资犯罪典型案例

1、锡林郭勒盟某煤化工公司非法采矿案。(不起诉)

2、鄂尔多斯市某煤矿企业非法采矿案。(不起诉)

3、通辽市某煤矿企业非法采矿案。

4、甘肃省景泰县某煤矿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


另,曾担任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法律顾问,参与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案件办理,参与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论证,参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某征拆事宜专项法律服务等刑民交叉性质案件或非诉法律事务。同时,秉持践行律师公益责任,执业至今除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外,每年坚持承办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十四年在各项工作中获得当事人、律师行业以及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高度认可。